【案情简介】
王某月因身体不适去北京市海淀区某妇幼医院就医,其因为第一次来某妇幼医院,并不知道挂号后要去护士站刷号,而是挂号后直接等待大屏幕叫号就医。从早上8点一直等到11点,直到过了好几个号,王某月很生气,找医生理论,医生让其去护士站刷号,但是到了护士站后,护士称过号无法刷号,让找医生直接处理,因不满相互推推诿找到医疗纠纷办公室,办公室人员未有效处理,王某月情绪激动,踢踹了值班护士的桌椅电脑,医务人员报警,警察出警后制止王某月,王某月将出勤民警的手部咬伤,并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工作,经过鉴定民警伤为轻微伤。王某月被海淀公安分局以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。其父找到宋鹏律师办理本案,宋鹏律师通过会见,向公安刑侦机关提交了法律意见,并与审查逮捕处的承办检察官沟通,最终王某月被取保候审。
【辩护要点】
一、王某月有没有故意妨害公务的犯罪故意?
二、王某月客观上有没有妨害公务的具体行为?
三、王某月的情节是否轻微,是否构成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?
四、王某月系病人,情绪一时激动,处理事件的医护人员是否有过错?
【效果分析】
本案通过宋鹏律师细致的会见,详细了解了案件发生的原因,并从家属与王某月通话的内容中也侧面了解了案件的信息,经过与办案机关的沟通,认真叙述了王某月的有利法律情节,说服了办案人员对王某月的取保候审,并最终免于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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